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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項目 | 機構看護
收容養護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、精神病患及失智症患者
一、收容養護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、精神病患及失智症患者之長期照顧 機構、養護機構、安養機構或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 二、各機構實際收容人數每三人得聘僱外籍看護一人,合計不得超過本 國看護之人數
設有慢性病床、呼吸照護病床之醫院
一、護理之家機構、慢性醫院或設有慢性病床、呼吸照護病床之綜合醫院、專科醫院 二、依法登記之床位數每五床得聘僱外籍看護工一人,合計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之人數
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
一、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立之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二、依法登記之床位數每五床得聘僱外籍看護工一人,合計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之人數
1.負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2.機構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3.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書正本 4.求才證明書正本 5.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影本 6.養護機構應附加: 機構實際收容人名冊正本及收容人罹患植物人、失智症、中度以上之身心障礙手冊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、本國看護工名冊正本 7.護理之家應附加: 衛生主管機關核發床位數證明文件影本、本國看護工職前訓練結業證書或高中(職)以上學校家政、護理等相關科(組)畢業證書影本
我是雇主
項 目 | 摘 要 | 金 額 |
一、每月費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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薪資(基本薪資) |
26,4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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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業安定費 |
2,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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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保費 |
投保薪資 27,470*10.5%*70% |
2,115元 |
健保費 |
投保薪資 27,470*5.17%*60%*(1+0.57) |
1,329元 |
小計 |
31,719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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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112年1月1日起產業類外籍勞工基本薪資調至$26,40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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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其他費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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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 |
A.意外險30萬 B.意外險50萬(含) 意外醫療:10,000元/年(實支實付) 意外住院:500元/日 |
A. 500元/年 B. 1,000元/年 |
回程機票 |
外籍移工期滿返國機票 |
約10,000元 |
加班費 |
1. 週日不休假 2. 外籍移工來台滿半年後享有3天特休假,滿一年後享有7天特休假(若不休假,則應按日計算加班費用) |
$110元/時x 1.34 $110元/時x 1.67 |
獎金 |
年節獎金 |
雇主依外籍移工工作表現酌予發放 |
*實際價格依政府公告為主 |
我是外籍移工
項 目 | 摘 要 | 金 額 |
體檢費 |
初入國及聘僱許可生效日起滿6、18及30個月之健康檢查 |
2,000~ $3,500元/次(依照醫院規定收費) |
居留證費 |
一年一次 |
1,000元/次 |
勞保費 |
投保薪資 27,470*10.5%*20% |
604元/月 |
健保費 |
投保薪資 27,470*5.17%*30% |
426元/月 |
服務費 |
第一年每月$1,800元、第二年每月$1,700元、第三年每月$1,500元 (年度依外國人當次入國後在臺工作累計期間,但曾受聘僱工作二年以上,因聘僱屆滿出國後再入國工作,並受聘僱於同一雇主每月1500元。) |
1,500~1,800元/月 |
回程機票費 |
每人約$8,700元 ~ $10,000元 離境1次單程機票,依時價將不同計費依國籍不同會有規定由雇主支付三年滿期機票。 |
8,700~10,000元 |
護 照 |
護照延期費,護照換發費,遺失補發費用,規費依各國辦事處時價辦理,印尼辦理換發護照費用$1,100元 ~ $2,500元,依地區不同費用不同。 |
1,100~2,500元 |
膳宿費用 |
2,500元/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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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入境機票費 |
約$14,000元 ~ $18,000元(來回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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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113年1月1日起因基本工資調整,勞健保負擔級距也會有所調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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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實際價格依政府公告為主 |